音乐教学中如何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二十一世纪的重要标志是人的素质和知识的价值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目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教育下的定义是“教育是为了提高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基础教育是人生的通行证,不只为学生提供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首先是“人”的教育。音乐教材的改革及新课程标准的出台给我们的音乐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音乐教育工作者应认识到基础教育的重要性,改革的必要性;要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尊重学生个性,以学生全面发展本,及“以人为本”的音乐教育观念。

“以人为本”,及教育的本质是人的活动,教育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人的发展。在教育教学中以学生为中心,一切教育都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每一门学科都是面向全体学生的;长期以来,音乐教育强调的以音乐知识为本位的传统教学观念,使教育的实践与研究过多的偏重于以音乐技能技巧为核心,忽视了“以人为本”,以致割裂了音乐本身所蕴涵的文化底蕴,抛开了学生,没有针对“人的发展”,达不到音乐教育的目的。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音乐教育工作者要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在教育教学中有所突破。接下来我就谈谈在音乐教学中如何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

一、树立“尊重学生”的教育观念

新的课程标准理念使我们认识到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一切的人”,而另一目标则是“为了人的一切”。以往的教学经验给我们留下沉痛的教训,总把学生看成“可塑造的人”!教师怎样教他们就怎样学,教师有多大能奈学生就会有多大的本事。于是,教师倾其所有,充分发挥一桶水的威力,当学生演唱或演奏不好时、或提出不同看法时,不管是对还是错,得到的将是一顿严厉的训斥,甚至是贬低侮辱。极大地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使他们失去对音乐的兴趣。“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学生,尊重是现代教育的第一原则。没有尊重就没有教育,没有尊重就不会有个性的发展。在教学中教师要与学生之间建立起平等、民主、和谐、互相尊重的新型师生观。

1、音乐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

素质教育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就是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现代家庭越来越重视孩子的素质教育,在中小学校园里“小音乐家”到处都是,这些孩子们代表学校去参加各类的艺术比赛,教学中教师也特别偏爱他们,鼓励赞扬都留给他们,使大多数学生受到冷落。音乐教育似乎成了少数人的专利,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宗旨。“以人为本”就要关注每一名学生,教学中要认真对待每一名学生,教师选择教学形式、教学方法、确定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时,应根据全体学生的基本情况来考虑,衡量教学效果应以全体学生掌握的知识、技能的程度为标准。多鼓励和赞扬没有音乐基础的学生,在音乐课外活动中,要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来适应众多学生不同音乐能力、不同兴趣的需要。例如:开展班级歌咏活动,组织音乐兴趣小组,举行音乐欣赏讲座等等。让每一名学生都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来,感受音乐的快乐,成为音乐的主人。

2、要保护尊重学生的自尊心

自尊心人皆有之,学生也是人,也有个性有尊严,做为一名教师应是学生心灵的卫士,切不可随意伤害学生的自尊心,那样不仅不会促进学生奋发学习,还会使他失去对音乐的兴趣,甚至厌恶、憎恨音乐课。我记得有这样一个例子,在一个音乐游戏活动中,学习打节奏、节拍的动作,这个动作需要手和脚的协调配合,经过学习大部分学生都基本掌握,唯独一名女同学怎么都学不会,老师急了,大声训斥到“你怎么那那笨,这么简单的动作都学不会。”从此,这名学生在音乐课上沉默了,再也听不到她美妙的歌声,听不到她对分析乐曲独到的见解了,甚至经常不去上音乐课。由此可见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是多么的重要,教师不经意的伤害,也许扼杀就是“贝多芬”、“莫扎特”。保护、尊重学生的自尊心,不仅能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还会给他们带来自信和成功感。

尊重学生包括很多方面,如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性;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的对学习方式的选择;尊重学生的意见与见解;尊重学生想象力、创造力;尊重学生的创造成果等等。日本著名的小提琴家、教育家铃木曾多次呼吁:“孩子的生命不是自己私有的,生命是大自然所赋予的美好力量。应该说,生命是崇高的、伟大的力量,作为教师应该怀着崇敬的心情,大自然给予孩子们这一美好的生命,如果把他变成‘废料’那就太遗憾了。做教师应该有这样的责任,无论什么样的孩子都应该一样地‘尊重’。”

二、 改变旧有的教学模式,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该创设良好的情境,使音乐教学灵活多样、生动活泼,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我们知道音乐是以情动人、潜移默化的,如果我们在孩子没有兴趣和愿望的情况下强制他们去学习音乐,那将会产生逆反心理,使学生憎恶那些督促他们学习音乐的人。许多学生在一入学时,对于音乐课特别有热情,但是由于教学形式的陈旧老化,使他们渐渐的不喜欢音乐课,在能体会到音乐的美妙之前,就拒绝和放弃了学习音乐。这种现象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普遍存在。为了学会一首歌曲,必须先唱那令人头疼的小科蚪,还得搞清这个音符唱几拍,那个音符有多长……;明明非常好听的乐曲,非让我们搞清有几个乐段,还必须按照老师的思路想象每段都描写了什么……;教学过程完全在教师的控制中,学生在音乐课堂中失去了自由,这种被动接受式、添鸭式的教学形式令许多学生失去对音乐的兴趣。“以人为本”的音乐教育观念,必须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让学生轻松地学习、创造性地学习、学会自主性学习。关键是在教学中如何突出“以学生为中心”。

1、解放学生。首先从座位上解放,改变固有的座位排列,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可设计成弧形、半圆形、蝴蝶状、轨道式、自由式等等,给学生足够的空间;其次从思想上解放,教师要放下权威变成朋友,让学生处于一个平等、轻松、愉悦的气氛中学习音乐。

2、提倡“探究学习法”。“以学生为中心”,就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探究。学生的学习同样是一种发现,学习者自己发现的才是最重要的和富于个人特色的知识。判断学生的学习是接受还是发现,关键在于学生是否用自己的头脑亲自对事物进行过分析与整理。实践证明:由学生自己发现、弄懂的东西,要比老师教的印象深刻得多。在音乐教学中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他们自主学习、探究学习,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点拨。

3、提倡师生同学习。音乐学习是表现个性、开发思维,注重情感体验的过程,由于音乐的形象是模糊的、非语义的,在欣赏音乐和表现音乐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情感表达,所以,在音乐教学中没有标准的答案。教师要与学生形成交流式教育,不仅是学生从老师那学到知识,老师也从学生那学到知识,更重要的是老师和学生都获得一些在他们身上都不曾拥有的东西,当老师和学生离开教室时,他们都得到了一些从未有过的体验和收获。21世纪的教学应是一种双向活动的过程,一方面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也是从学生那里获得信息和受到启发。

4、改革教材,突破内容。我们现有的教材有一些内容比较陈旧,这也是学生不喜欢上音乐课的原因之一。作为音乐教师,要大胆改革与创新,不要被教材所束缚,寻找学生喜欢的内容与形式。我国的民间音乐浩如烟海,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去收集、去探索,如说唱音乐、戏曲音乐、京剧的生成与演变等等。与学生一起感受民族音乐“心平气定”、“轻微淡远”的音乐审美观,以及“通乎杳渺”、“物我两忘”的音乐至美境界。如今流行音乐已深入人心,很多学生都是“小追星族”,我们何不利用这点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当然教师在选材时要慎重,像《大中国》、《黄河源头》、《青藏高原》等等,都是良好的音乐教材,即培养了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又达到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目的,这都可以尝试一下。

三、 让音乐课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树立“音乐生活”观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喜欢音乐,他们有许多的音乐磁带,买过许多的音乐书籍,随口就能哼唱几首流行歌曲,但有不少学生却不喜欢音乐课,我们的音乐教育离生活太远了。一位哲人说过,“音乐是人类生活中永恒的主题,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音乐艺术几乎无时不有、无时不在”。音乐即生活,理解生活才能理解音乐。音乐教育该有一种开放的态势,强调应用和生活。在音乐教学中,如果我们单纯的把学生局限在课本上、课堂里,那么,无论是学生感受音乐、表现音乐、欣赏音乐能力的培养,还是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都难以达到教育目的。音乐教学必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现代学校音乐教育要求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音乐教学内容向真实生活转化,更多地联系学生面临的生活环境设计教学,增加与现代生活关系密切的流行音乐、通俗音乐等内容,学会探索并处理现实音乐生活中的诸多实际问题。

让音乐教学走进生活,带领学生走出封闭教室,把大自然与社会作为音乐课堂,不拒绝社会,不脱离时代。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音乐、在实践中感受音乐、在创造中理解音乐,实现从“知识本位”到“人的发展为主”的飞跃。教学中可以带领学生去设计自己的音乐天地:如

1、设计并制作一本学生喜爱的歌曲集。
2、了解北京的音乐设施。
3、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去音乐厅听音乐会。
4、收集有关音乐方面的资料:如“某个音乐家的生平、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等等。
5、认识了解国粹“京剧”。
6、组织同学音乐会或家庭演出。
7、出版音乐小报,可以是校级的、也可以是班级的,让学生自己收集资料,自己设计版面。
8、举行座谈会,谈谈你对通俗音乐的看法,聊聊你喜欢的原因。

  总之,音乐教育生活化,必然使音乐教学充满活力。让音乐教学贴近生活、走进生活,使孩子们真真切切感受到音乐的存在,不必顾及“五音不全”,打开音响,充满生机的一切就开始了。

四、树立“创新”教育观

江泽民同志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国际上将21世纪称为创造教育的世纪,世界各国纷纷意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并积极推进创新。罗曼.罗兰说“我创造,所以我生存。生命的第一个行动是创造的行动。”“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呼唤创新教育,音乐教育能否体现“人”的教育,要看音乐教育工作者是否树立“创新”的教育观念。“创新”这种来自音乐本体,但又超越音乐本体的价值功能,对教师提出了双向要求:一方面教师本身在音乐活动及要求上要富有创新精神,要能根据音乐学科的特点,进行大胆的改革实践;另一方面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培养想象力,使他们敢于在音乐学习活动中大胆提出问题,阐述自己的见解,并积极去探索去实践,同时体验创新的快乐。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在儿童的世界中,这种需要则特别强烈。”我们教师应充分注意到学生的这一心理,在教学过程中,多给予激励,让他们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并通过创新,体验到成功与快乐。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方法很多,如在唱歌教学中,启发学生根据自己的分析与见解来处理歌曲,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让他们互相探讨合作学习,为歌曲编配律动、歌唱表演,自己设计节奏型、运用乐器为歌曲伴奏。在欣赏教学中,让学生勇于大胆的表述自己的感受,欣赏他们独特的见解,鼓励他们用不同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感受,还可以和学生一起吟诗、作画,其乐融融,必有创新。用音乐创编童话,为诗歌、故事配乐,和学生一起制作乐器……。“创新”就在我们身边,关键是教师是否在做这方面的努力。马卡连柯曾深有体会的告诉我们,在教育工作中,我们有权利拒绝创新吗?不能够,我们绝对不能拒绝教育工作中的创造性。我们首先应在思想上要不断改变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除旧创新,接受新思想、新事物,要有高度的工作热情,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与顽强的意志力。这样才能在教学实践中创造出“创新”教育的新局面。

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而不是以牺牲儿童的学习兴趣、创造探索精神乃至人的个性、人格的尊严为代价去实现某个确定的目标。教师在音乐教育中,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者,而切要想方设法去帮助学生,在特定的音乐教学过程中,使之获审美的、知识的、技能的建设性经验。有一句话很中肯“普通的艺术教育像鸽子一样能够自由飞翔就行了。不要去苛求其飞翔的姿势,高度和距离,更不可以用专业意识的标准去要求规范学生。”音乐教育的基础性在性质上最本质的含义是:音乐教育首先是“人”的教育,树立“以人为本”的音乐教育观,尊重学生的个性,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培养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奠定学生终身学习音乐的心理及情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