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65号),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限额5个)。
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限额3个)。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包括: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创新创业中心。
3.精品开放课程(限额7门)。包括资源共享课程和视频公开课程。
4.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限额2项)。面向本科院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面向高职院校: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
5.教学研究项目(限额12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计划单列(限额5项)。
6.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限额12项)。
7.省级教学名师(限额5名)。
8.省级教学团队(限额2个)。
9.省级教坛新秀(限额5名)。
10.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限额2个)。
11.省级规划教材。
12.优秀教学管理集体、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
二、申报程序
各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计划,从本通知的立项范围中自行选择项目组织申报,之前立项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推荐到学校后校统一规划进行评审推荐。
项目申报具体事项请参照《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
申报立项后的项目经费学校给予相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2日。
2. 所有纸质材料(申报书或推荐书一式两份,汇总表盖章一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电子材料按项目和学院打包分别发送到jxbgs2012@163.com。
(1)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精品开放课程(包括资源共享课程和视频公开课程)、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报送2号行政楼321室,联系人王颖、李郁雯,联系电话0551-62902408。
(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报送2号行政楼319室,联系人李平,联系电话0551-62901482。
(3)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坛新秀、省级规划教材报送2号行政楼306室,联系人周新健,联系电话0551-62902478。
(4)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报送2号行政楼306室,联系人于炯,联系电话0551-62902478。
(5)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报送4号行政楼308室,联系人程晓红,联系电话0551-62901107。